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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 行凶打工仔落网
刑警不仅要有钢铁般的身体,还必须有“灵光”的头脑。每起刑事案件都充满“玄机”,这需要刑警用机敏的头脑一一破解。
2007年4月8日9时许,公安北辰分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北辰区小淀镇某高校围墙外水沟里有两具无名女尸。值班民警调集分局刑侦一大队、三大队、八大队及小淀派出所随即赶赴案发现场,同时向分局领导汇报案情。经勘查,两具尸体均为女性,20岁左右,颈部、胸部均有锐器伤,确定为他杀。鉴于案情重大,此案被列为市公安局A级督办案件。在市局领导指挥下,迅速成立由北辰分局、刑侦局组成的“4·8”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为寻找物证,专案组调来一部挖掘机筑堤抽水,但未发现任何证据。为确定两名被害人的真实身份,专案组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试图在全市走失人口中查找死者身份,同时组织警力对案发现场附近工厂、学校及居民住户进行拉网式走访、排摸。但一直未发现线索,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侦查员发现,其中一名被害人脚上穿着一双“邦威”牌旅游鞋,民警便试图从旅游鞋上打开突破口,查找被害人身份。通过“邦威”牌旅游鞋天津市总代理,警方了解到,该公司在北辰区设有4个经销点,其中一家就在小淀镇刘安庄村附近,侦查员随即进行走访。一名销售人员看过被害人照片后,认出其中一个,并称受害女孩是外地人,在刘安庄村一带打工。专案组随即组织60余名侦查员查找两名遇害女孩的身份。经调查,确定两名女孩在北辰区小淀镇某公司打工,分别为浙江籍女孩王晓芳(化名)、张晓第(化名),一个18岁,一个19岁。专案组围绕两个女孩生前关系人员展开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发现,与被害女孩同在一公司打工的梁某(男,19岁,山东省人)和赵某(男,19岁,山东省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市局有关部门协助下,专案组收集了大量证据。4月10日晚,民警在两名嫌疑人暂住处将他们抓获。
据交代,梁某、赵某与被害人王晓芳、张晓第在同一公司打工。今年4月,梁某发现王晓芳购买了一部黑色翻盖手机,十分羡慕,产生占为己有的念头。4月7日下午,梁某找到赵某,提出了把王晓芳新买的手机搞到手,两人一拍即合。他们准备了透明胶粘带、两把水果刀,后梁某打电话约王晓芳晚上见面。当晚,王晓芳和张晓第随同梁某、赵某到刘安庄村附近某高校围墙外。其间,梁某捂住王晓芳的嘴,掏出水果刀威逼其交出手机。在遭到拒绝后,梁某举刀向王晓芳颈部刺去。赵某见状持刀向张晓第行凶。两个女孩被害后,梁某和赵某抢走手机、现金,后将尸体扔在附近水沟里。根据疑犯交代,刑警在案发地附近一棵树下找到了凶器。
引蛇出洞 巧破奔驰碰瓷案
2007年4月间,北辰区外环线津霸桥附近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而事故“受害”方都是奔驰轿车,“事故”原因都是外地大货车违章逆行。奔驰轿车每每“狮子大开口”,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外地司机敢怒不敢言。
接青光派出所通报后,被称为北辰“名捕”的公安北辰分局刑侦支队政委叶茂栋带领刑侦一大队、七大队刑警展开明察暗访。经调查发现,数起“交通事故”的“导演”、“演员”是3个农村无业男子,相互交叉作案。他们以9万余元购买了三辆奔驰轿车和一辆夏利汽车作为“演出”道具,地点选在外环线津霸桥、津保桥。
2007年4月20日凌晨,“碰瓷”团伙再次出现在外环线津霸桥上。叶茂栋遂带领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易发案地区设下埋伏,一路由叶茂栋带队搭乘过路大货车,化装成过路大货车司机“引蛇出洞”。一个多小时后,一起两车相撞“事故”在津霸桥附近发生,在叶茂栋的指挥下,大货车渐渐向奔驰轿车靠近。此时,奔驰轿车加速向大货车急驶过来。两车相撞,叶茂栋随即向埋伏民警发出信号。埋伏的刑警立即冲出来,将驾驶奔驰轿车的王某(25岁,北辰区人)和故意制造两车相撞“事故”的许某(25岁,北辰区人)抓获。几日后,这个职业“碰瓷”团伙的另一涉案成员孙某(28岁,红桥区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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