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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侦局专家谈“群防盗抢亮绝活”——
防范做到家,车辆保安全
本报与市刑侦局推出“群防盗抢亮出绝活”有奖征集之际,记者对本市机动车防盗抢专家、市刑侦局侵财犯罪侦查处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典型案件敲响警钟 防范到位损失可免
2007年是打击盗抢机动车专项年,本市公安机关开展了贯穿全年的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但是光靠打击并不能杜绝犯罪,预防在前更为重要。
本市此前发生过一起汽车后备箱巨额现金被盗案。案发当日,李峰(化名)从银行取出了大量现金,而后开车到了张岩(化名)所在的小区,将钱借给张岩。张岩拿到装在两个兜子里的钱后,直接放进了自己汽车的后备箱。整个过程时间很短。然而,令李峰和张岩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身后竟一直有一双“贼眼”。原来,自打李峰走出银行,就有一辆车像“幽灵”一般尾随其后,目睹了取钱、交接钱的整个过程。张岩拿到钱后开车出了小区。中午时分,张岩将车停放在一个繁华地段,而后和朋友一起去吃饭。装着巨额现金的车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马路上,给躲在马路对面伺机而动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绝好机会。只见犯罪嫌疑人快速靠近张岩的车,先用工具撬汽车后备箱,在没有成功后,直接砸坏汽车玻璃,从驾驶室按下开启后备箱的按钮,而后拎起两个钱袋子扬长而去。巨额现金就这样轻易被盗!分析此案,刑侦专家称,如果被害车主在几个环节上稍加防范,就完全可以避免巨款丢失。
盗车盗物可防可控 民众参与共保平安
刑侦专家认为,三个层面的结合就能有效预防盗抢机动车及车内财物案件:第一是增加车辆本身的防盗性能;第二是完善停车设施以及附加的技术防范措施;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车主的防范意识。从已有案件看,此类案件的发案常常缘于车主的粗心大意。其实,车主们不经意间留在车座上的一个包、一个信封、一个文件袋等,都成了不法分子的犯罪“诱因”。如果车内没有东西可偷,那么犯罪分子也就不会冒风险去砸玻璃、撬后备箱了。此外,根据经验,如果一个区域的群众积极参与性高,预防做得好,一些可防控案件甚至可以在这一区域绝迹。因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了,可有效遏制犯罪分子的作案企图,减少犯罪分子的作案机会。如此良性循环,一些可防控性案件就会锐减。
另外,针对机动车案件盗、改、拆、销一条龙的状况,刑侦专家提到了赃车“销路”问题。正是因为有人买赃车,所以才有人为牟取暴利而铤而走险,购买人的“需求”无疑也是在助长犯罪。所以,人人知法懂法,都不去购买非正常渠道的机动车,也是一种意义上的“预防”。
只要人人都参与到社会治安中来,我们就会拥有一个更安全的生存环境。大家献出好点子、亮出“高招”,共同把好“防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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