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伙同他人扒窃公交车上乘客财物,被当场抓获。东丽区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该男子不服,已上诉至市二中院。
2007年10月18日7时45分许,38岁的四川省农民蒋某伙同宋某(在逃),经预谋后乘坐沿津塘公路行驶的公交中巴车,当车行至东丽开发区立交桥附近时,二人扒窃乘客魏某现金1000元,下车欲逃跑时蒋某被魏某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