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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临近,购物高峰也随之到来,消费后索要发票原本是消费者理所当然的权利,可是个别商家为了“阻止”顾客索要发票可谓费尽心机——
要张发票,怎就那么难?
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人们的购物高峰也随之到来,目前商场、超市的客流已经明显增多。顾客在消费后向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索要发票原本是理所当然的一项正当权利,然而个别商家为了“阻止”顾客索要发票可谓费尽心机。近日,一些市民纷纷向记者反映说,自己消费后索要发票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要发票有“奖励”
消费者陈先生说,由于工作原因他经常和客户在外用餐,可是近来当他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时,首先会听到服务人员热情地介绍:“您如果不要发票,我们饭店会有多种礼品送给您。”陈先生回忆说,有些饭店的礼品根据顾客消费金额的不同有所差别,比如有的饭店就规定若顾客不要发票,消费100元至200元可以得到一套香皂盒(内附香皂)或者一瓶饮料,200元至300元可以得到一小套修甲工具或者高级手电筒。另一位消费者则反映,他用餐后向饭店索要发票时,经常碰到“发票用完”的情况。他说:“服务人员大都先给开个收据,然后让我过两天再去换发票。有时为了要张发票得跑两三次,所以现在如果再遇到收据换发票的情况,为了不折腾自己只好不要票了。”
收据“硬要”代替发票
家住和平区的张先生反映说,虽然现在的停车场在收费方面已经规范了很多,但个别停车场仍旧存在极不规范的行为。据他本人讲,几天前他到河东区办事,把车停放在了新开路与华龙道交口附近的停车场内。一自称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向他收取了二元存车费。当张先生向其索要停车场发票时,对方拿出了一张极不规范的白色纸条,上面印有“临时停车场收据”黑色字体,并坚称这就是他们停车场的“发票”,来存车的都给这种票,并强硬地质问消费者:“这票报销都没问题,怎么你就非得要发票呢?”在多年从事财务工作的张先生的一再要求下,那位工作人员才不得已拿出一张正规的停车场发票,并对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正当行为冷言相讥。
开票要付“成本费”
还有的消费者反映,当他们购买诸如家具、数码产品等商品时,往往被商家告知:商品的标价本身是不含税的,如果消费者想要发票就得“加钱”以支付商家开具发票的“成本费”。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一些商家购买商品能否开发票时,有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我在这里经营了两年多了,从来没有顾客索要过发票,如果想要发票可不是这个价,得另外加钱。”一些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有时自己为了索要一张本该属于自己的发票,往往要受气看商家脸色,还有的个别商家甚至用假发票“打发”消费者,因此要想真正享有索要发票这一正当权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消协人士指出,顾客在消费后应该向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索要正式发票,以便商品或服务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一方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也涉嫌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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