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获悉,中卫“9·23”重大沉船事故相关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中卫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两人分别是中卫市海事局副局长周某(正科级)和迎水桥镇副镇长张某。
2007年9月23日,中卫市迎水桥镇码头村村民用一条无动力船从河滩往河岸渡运玉米,下午3时50分,在第5次渡运中,由于该船装载过重,吃水过深,使船失去控制下沉,16名村民跳水逃生,10人获救,6人死亡。
经检察机关侦查,出事船只为“三无”船只,即无船员证、无船舶质量检测证和无船舶登记证。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货混装、严重超载和摆渡操作不当造成,但另一主要原因是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时任中卫市迎水桥镇副镇长的张某,分管航运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认真履行农用船舶水上安全管理职责,而中卫市海事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周某,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三无”船舶的存在,却没有采取任何相应治理措施,没有认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为此,两人应对“9·23”死亡6人的严重后果负有监管失职责任,且已涉嫌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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