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塘沽区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二次救助的标准,同时实施农村低保二次救助工作,首次对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实物补助卡,并把提高“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等五方面提到城镇困难群众保障工作。
2008年,塘沽区民政部门将继续实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对象进行一次性补助,低保对象8592人,每人500元,共计4296万元,特困救助对象134户,每户500元,共计6.7万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生活补贴由区县解决,根据2005年区政府常务会决定,为每人发放320元,农村低保对象1209人,五保对象116人,共需用款42.4万元。为城镇低保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发放过节费每人60元,共8913人,用款53.48万元,为城市孤老、孤儿、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过节费每人80元,共214人,用款1.7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过节费,每人50元,共1209人,用款6.05万元。
与以往不同,今年,塘沽区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二次救助的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目前,塘沽区低保对象近9000人,同时实施农村低保二次救助工作,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实物,共1147人,每年需68.82万元。今年还将首次为重点优抚对象,如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伤残军人、无工作及在乡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等发放实物补助卡,共200人,每人每月50元实物卡,全年共需资金9万元。提高“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塘沽区现有孤老、孤残、孤儿共计98人,农村五保116人,现享受的保障金标准“三无人员”每人每月436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450元。这些人群是塘沽区最困难的群众,为保证他们的生活质量,每月为每人增加保障金100元,每月需资金2.14万元,每年需资金2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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