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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天津市东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会同东丽区环境保护局人员,对坐落在东丽区华明街范庄村西的两个“土炼油”加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上述两处加工点均为个人私自搭建的,都是利用简陋设备土法炼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劣质燃料油,且没有任何证照,是典型的土炼油加工黑窝点。孙福建处现在仍在进行加工生产。徐桂友处为其与一外地人合伙搭建的,现已停产,但设备及炉灶依然保存着。其二人均想利用该“土炼油”加工场所在村里拆迁时多分一些占地费。
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将上述两个加工黑窝点火源熄灭,对生产设施进行破坏性处理。我区再次出现“土炼油”黑窝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只为挣钱,无视“土炼油”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2、广大群众对“土炼油”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深,虽然有热心群众向政府部门举报反映情况,但大多数群众却对“土炼油”黑窝点视而不见,给予了其发展的空间。3、部分“土炼油”黑窝点经营者是为了在村里拆迁改造的时候,能多分些占地费,便在闲置的土地上搭建其简陋的设备进行“土炼油”加工生产。由此原因而产生的违法行为尚数首次发现,希望有关单位引起重视,对相应情况进行及时而有效的处理。
此次行动有利地打击了“土炼油”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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