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刘春娇 东亚经贸新闻1月25日报道 陆某和武某是同学,也是两所学校的老师,两人在一次同学家酒席上相遇后,竟然预谋抢劫了九台市某局局长。昨日,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陆某和武某因犯有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老同学聚会俩老师预谋抢劫 今年40岁的武某是九台市某学校老师,去年8月8日,武某的一个同学请吃饭,武某与多年不见的老同学、42岁的陆某相遇,陆某在德惠市的一所学校当老师。 当谈到工作和生活时,武某和陆某都认为挣钱太少,后来两人提出可以合伙干点大买卖,虽然有了共同的想法,但他们没有本钱,两人经过研究后决定去抢劫。 九台某局长成两人作案目标 决定抢劫后,武某让陆某回家等他消息,他在九台寻找作案目标。一周后,武某给陆某打电话让他到九台,陆某当天就到了九台。 之后,武某带着陆某来到一个小区,指着一栋房子的7楼说,那个房子里住着某局的局长于强(化名),他家还做生意,很有钱。两人经过商量后,决定抢劫于家。 凌晨入室抢劫遭到夫妻反抗 2007年8月24日20时,武某和陆某带着电棍、手套、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于强家的小区。他们一直在于强家小区的7楼楼顶隐藏到第二天凌晨3时许,两人把绳子一端系到楼顶的烟囱上,另一端系到陆某的身上。武某拽着绳子将陆某放到于强家的阳台上,陆某将纱窗打开后进入于强家屋内,但被于强和妻子发现。 武某拿出电棍威胁于强夫妇,让他们拿出钱,遭到于强夫妇奋力反抗,陆某将于强夫妇打成轻伤后逃离。 两人均被判刑10年罚1000元 武某和陆某在被发现后很快逃离现场,于强夫妇随后报警。九台市公安局根据于强夫妇的描述,武某和陆某很快进入警方视线。2007年9月11日,刚刚过完教师节的陆某和武某,被九台市警方抓获。两人被抓后,对入室抢劫于强家一事供认不讳。 昨日,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陆某和武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勇郭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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