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的官司,一般是打不赢的。不过,也有例外。绍兴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有趣的民间借贷纠纷,女方吴某虽然没有借据在手,但官司还是赢了。 数年前,吴某认识了有妇之夫李某。两人一度关系火热。李某称,吴某为达到与其长厢厮守的目的,于2006年7月给了他5万元钱,让其与妻子离婚。 李某拿到钱后,如约启动“离婚工程”。然而,事与愿违,离婚并不顺利。眼见与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而离婚仍遥遥无期,吴某便向李某讨要这笔钱。因李某不肯还钱,两人反目成仇。 2007年12月,女方将男方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李某称钱是情人赠送的辩解,因为未能举证证明,所以不予采信。李某接受该款也有违于公序良俗,此行为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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