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本市城市居民家庭用于服务性消费支出家庭人均3355元,比上年增长7.8%,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27.9%。居民家庭对服务性消费需求也不断上升,服务性消费支出明显增加,已经成为居民消费的新亮点。
居民家庭服务性消费是指居民家庭全部消费支出中用于家庭支付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和生活方面的非实物性的服务费用。具体包括:饮食服务费用、衣着加工服务费用、家政服务费用、医疗保健费用、交通工具服务费用、交通费用、通信服务费用、文化娱乐服务费用、教育费用、租房费用、居住服务费用、住房装潢支出费用、杂项服务支出费用等。
据统计,本市家庭汽车和电动助力车拥有量逐年增加,带动了车辆的维修和车辆使用税费等相关支出上升。截至2007年底,家用汽车和电动助力车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5.6辆和16.5辆,比上年分别增长22.2%和6.5%,拉动居民用于交通工具服务支出家庭人均达101元,比上年增长74.4%。
随着居民旅游的升温、市民健身场馆的增加,居民业余生活更加丰富,用于健身、参观游览、休闲旅游活动的支出增加。2007年,居民家庭人均用于文化娱乐服务支出368元,比上年增长36.2%。居民家庭用于医疗费用支出人均400元,比上年增长17.9%;居民家庭用于饮食服务支出人均566元,比上年增长15.5%。此外,交通费、通信服务支出及通信、信息服务消费稳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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