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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昨日发出的2008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详细地反映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中查出的违规问题资金绝大部分已经得到了纠正和落实。
已纠正和落实整改资金达86.66亿元
这份名为“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的公告显示,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在审计决定要求纠正和处理的违规问题金额87.94亿元中,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金额为86.66亿元,占98.5%。其中已收回被挤占挪用的基金或调整账目的金额为79.18亿元,已做出承诺分期落实审计决定的金额为7.48亿元。
北京、天津、河北等22个省(区、市)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其余12个省(区、市)已纠正部分违规问题。
117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去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对审计之后的整改上上下下都格外重视。
截至2007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1.95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305项;审计发现的117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10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审计报告反映了财政部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国债发行业务经费4500万元的问题。审计结果公告显示,财政部将从2008年起对凭证式国债发行业务经费减半提取,并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其全部支出。关于中央部门集中的彩票公益金的收支仍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财政部从2008年起将这部分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按项目进行管理,专项用于国家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
56个中央部门本级存在问题金额348.53亿元
审计结果公告指出,这次审计查出56个中央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金额348.53亿元中,除190.03亿元属于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问题需要结合财政改革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等逐步解决外,其他各类问题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金额为151.34亿元,占95.5%。
其中,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目前已整改的问题金额为7.79亿元,占90.7%。
同时,审计查出中央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金额120.27亿元中,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有108.02亿元,占89.8%。
去年的审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暴露出了银行房地产业务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目前,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已停止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的做法,并清收违规贷款6.15亿元。3家银行已按规定严格土地储备贷款准入要求,交通银行加强了对土地储备贷款项目的合规性审查,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对不提供抵押等不符合土地储备贷款条件的项目进行了清收,已收回11.22亿元贷款。
0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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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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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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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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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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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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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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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92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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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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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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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水利部等13个部门所属5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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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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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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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5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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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办公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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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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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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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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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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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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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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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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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所属16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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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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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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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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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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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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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3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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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报多领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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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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