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美国檀香山1月31日电(记者杨晴川)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举行,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京都议定书》,规定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国际社会目前正为在这之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安排积极努力,以下是过去一年中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国际会议: 2007年3月,参加欧盟春季首脑会议的各成员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 2007年6月,在德国举行的八国集团首脑会议上,气候变化问题成为主要议题之一。 2007年9月9日,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表了《悉尼宣言》,重点阐述了各成员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共识。 2007年9月2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高级别会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其中包括8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 2007年9月27日和28日,美国政府在华盛顿召开首次“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与会的16个主要经济大国以及联合国、欧盟代表一致同意加快行动,寻求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 2007年11月,第三届东亚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与会领导人签署并发表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 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新安排举行谈判。 2008年1月30日和31日,由美国主办的第二次“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在夏威夷举行。主办方表示,这次会议旨在落实和细化“巴厘岛路线图”中规定的若干议题,推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