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失业保险金准时足额发放
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两节”期间,在全市申领失业金人员中开展专项帮扶活动。
专项帮扶活动主要有:调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6.8元提高到29.6元,并于元月15日发放到位。提前发放春节期间的失业保险金。春节期间失业保险金注资时间由2月15日提前至2月5日。调剂资金6268万元,其中社保补贴已于元旦前提前发放。春节期间所需的失业保险金已划至区县失业保险支出账户,确保准时足额发放。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及时确认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受理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待遇申请,确保将终止解除关系人员及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对患病人员集中开展了医疗帮扶。对需住院的生活困难人员先期垫付部分住院押金,对正在住院治疗人员每周根据每日清单提前结算医疗费,确保生活困难人员理疗保障。全力推进就业援助月活动。对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享受失业金人员进行援助。落实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帮扶政策,及时兑现扶持资金;1月份发放各项就业扶持资金226.65万元。通过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额度、提前注资等措施,积极帮助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1月份共帮助2135名大龄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通过各项帮扶措施,确保3.3万名失业人员“两节”期间及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为4.7万名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社保补贴;帮助3363名失业人员提前停保,实现就业或灵活就业;对107名患病人员实施医疗帮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及扶持就业资金6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