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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从天津市水利局获悉,天津市政府于日前批准实施《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区划》。随着该区划的逐步实施,全市地表水资源将按水体使用功能划分成73个一级功能区和46个二级功能区进行保护利用,为实现天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在水利部海委的指导下,结合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生态环境的需求,天津市水利局会同环保部门编制完成了《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区划》。该区划针对海河流域天津市境内七大水系的35条主要河流(段)、3座大型水库、中心市区9条二级景观河道以及南运河(四女寺至九宣闸段)和河北省的黎河(隧洞出口至于桥水库段),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配置,确定了2010年应达到的近期水质目标和2020年的远期水质目标。
《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区划》将天津境内所有水体分为两级体系管理。一级水功能区划主要着眼于从宏观上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重点协调区域间用水关系,长远上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全市共划分成73个一级功能区划,其中严格禁止进行开发活动的保护区4个,有引滦入津明渠(九王庄至大张庄段)、于桥水库、黎河(隧洞出口至于桥水库段)和南运河(四女寺至九宣闸段);具有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等多种功能的开发利用区47个,协调省际、地区间用水关系的缓冲区22个,无保留区。二级水功能区划主要协调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一级水功能区所划定的开发利用区内进行划分,在天津的47个开发利用区内共划分出76个二级功能区划,其中饮用水源区12个,工业用水区12个,农业用水区35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3个,渔业用水区1个,过渡区1个,排污控制区2个。
《海河流域天津市水功能区划》的实施采取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水利部海委负责对全流域水功能区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直管河道(水库)、流域内的缓冲区、重要水源地、跨流域调水等重要水功能区实施监督管理;天津境内的水功能区则由天津市、区(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按照分工职责分别进行管理。
该区划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海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的上下游协调,有效控制天津入境水体污染,大大改善水生态环境现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天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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