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县4名高三学生,趁着上课时,用手机偷拍两名英文女老师的裙下风光,还把照片放在个人网站上传阅,有学生发现后,发短信提醒老师,女老师大为光火。
被拍的一名英文女老师,未婚28岁,面目姣好,半年来一共被偷拍了4次,老师不甘受辱,愤而控告,学生家长对于老师不愿意原谅学生,也感到不满。
由于学生利用老师不注意,刻意将照相手机放低,偷拍老师内裤,检察官认为,窃录他人非公开隐私部分的行为,依法可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