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15日电(记者关桂峰)春节前后,往往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应聘、各单位招聘的一个小高潮时期。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今年招聘恰逢《劳动合同法》出台,“透明招聘”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但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不对等的现实使得要真正实现“透明招聘”还有一段路要走。 “透明招聘”渐行渐近 不久前2008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在昆明举行。但是,玉溪师范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大四学生常鸿只投递了两份简历,就疲惫地挤出招聘现场。“一头雾水。”他上来就说,“一些单位只写招聘专业不写招聘什么职位,有的干脆只挂了个名字,连招聘人数、岗位设置都没写,我们都不知道怎么投简历。” 和常鸿一样,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信息不够公开透明成为求职者求职中遭遇的普遍问题。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求职者面对信息庞杂的职场辨不清方向,定位不清、广投简历,进入面试阶段也没有心理保障。 2008年全国共有应届高校毕业生550多万人,是近年来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2007年全国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还有一部分未找到工作。而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给了求职者有力的支持。《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的字样。 此法一出,一些企业自觉规范了招聘行为。在洽谈会上,记者发现“月薪面议”“底薪+提成”等曾被用人单位屡屡搬上招聘台的模糊性招聘条款已经有所改观,取而代之的是部分用人单位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情况印成册页发放给求职者,并“明码标价”写清月薪多少。常鸿说,求职者虽然非常关心福利待遇问题,可又不敢详细询问招聘单位,现在更多的招聘单位主动把待遇列出来,应聘者心里就有数了。不少求职者表示,“透明招聘”才能真正体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地位平等。 “透明招聘”遭遇现实尴尬 《劳动合同法》是从源头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用人单位对于“透明招聘”的态度不一,或存疑或支持,有的甚至打起擦边球。在洽谈会现场,记者发现,一半以上的单位招聘时还是按照惯例,只点明招聘的专业方向,没有岗位设置、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需要如实告知求职者的信息,甚至个别单位还公然写着“限男”。 才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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