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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医保不能同时参加
塘沽区部分交通协管员:2004年我们参加了塘沽区针对下岗职工的城镇个人医疗保险,最低缴费10年,终身保险。2005年我们参加了交通协管员工作,是公益性岗位,政府给我们上了养老、医疗、失业、意外四种保险。我们有两个问题想请有关部门解答:一、塘沽的城镇的个人能和现在的公益性岗位的医保续接吗?二、公益性岗位的医保到退休年龄以后还有效吗?
塘沽区劳动局答复:一、参加塘沽区城镇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提是失业,只有失业以后才能参报。参加交通协管员工作是再就业,按照天津市公益岗位的参保政策必须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参保的前提不一样,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也不一样。塘沽区城镇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和住院待遇,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特殊病和住院待遇。所以塘沽区城镇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前是不能够对接的。如果目前还在交通协管员岗位工作,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不能参加塘沽区的城镇个人医疗保险。因为同时参加两个保险不能同时享受两个医疗保险待遇。
二、按现在政策,在公益岗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后继续参加天津市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前后的参保年限可以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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