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公布降低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方案内容为: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主叫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降为每分钟0.4元。
手机漫游费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它的最初依据是1994年邮电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因为基于当时国内移动通讯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的原始积累亟须全社会的支援,特别是发展滞后、用户稀少、成本偏高的西部地区处于明显劣势。为了维护东西部的平衡发展,对跨地区使用手机收取关税性质的漫游费的做法由此诞生。然而,随着电信业一次性投入的完成,漫游费的成本优势开始显现,成为运营商丰厚利润的重要来源。当初为移动通讯业筹集积累资金而设立的漫游费,无疑成为移动运营商暴利的“开瓶费”。
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今年1月就下调手机漫游费的上限标准进行听证,这表明手机漫游费要降,已不仅是此前来自民间的呼吁。事实上,政府主管部门酝酿手机漫游费下调已有大半年时间。早在去年4月,信产部和国家发改委就要求,电信运营商必须全面推行真正的单向收费,不得搞那些计算复杂、套餐式的准单向,并且对老百姓意见很大的漫游费也要降低。而来自社会、媒体以及其他渠道要求降低甚至取消手机漫游费的呼声更是此起彼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应该说,今天漫游费下调了,虽然让人振奋,但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他们与强势企业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仍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早在2005年,信产部就规定漫游费实行“上限管制”。目前已有部分运营商以套餐形式降低甚至取消手机漫游费。但有专家指出,这实际上是运营商的广告陷阱,其广告中所说的最低0.25元每分钟的通话费,实际上是需要消费者在最低消费500元套餐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现在,漫游费下调终于从调研向实施迈出了重要一步。举行听证会说明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漫游费的不合理问题,这是多年来消费者和社会各界集体呐喊的结果,也是一个可喜的进步,但这离最合理的结果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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