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新闻在梁福钊的交往圈子中,他的好赌是出了名的。“星期六找梁市长办事,去澳门就对了。”对于此,甚至流传着这样的笑话:“你拿着梁福钊的相片到澳门葡京赌场,随便找一个‘叠码仔’问,没有不知道他的。” 李红艳 吴太志 (本刊记者)游春亮/文 入选“十大精品案件” 2007年年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结果揭晓。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办的佛山市禅城区委原副书记梁福钊挪用公款案成为“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梁福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案件为何再一次吸引人们的眼球?记者近日在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采访了反贪部门查办此案件的细节,并对该案进行剖析。 梁福钊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案是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的佛山市首例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外逃案件。 2004年5月底,该市禅城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梁福钊向区委主要领导请假称去北京办事,随后便与各方失去联系。梁福钊到底去哪里了呢?其失踪背后会不会有什么重大隐情呢?梁福钊的神秘失踪在佛山地区引起很大震动,外界揣测纷纷。 经调查发现,梁福钊以去北京出差为借口,由北京转至澳门,再经香港逃往国外。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在掌握梁福钊部分犯罪事实后,即于2004年6月5日对梁福钊立案,并办理追逃手续。经有关部门的努力,2004年10月3日,梁福钊向中国驻外大使馆投案。次日,梁福钊被押解回国,并被执行逮捕。 2006年7月17日及8月25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梁福钊受贿人民币113万元、港币42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10万元、港币43.75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601.65万元、港币349万元,一审判决梁福钊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宣判后,梁福钊没有上诉。 “复杂”的挪用公款手段 1954年11月出生的梁福钊,是广东省南海市人。参加工作后于1975年入党,后任中共南海平洲公社夏西大队副书记。1992年12月始任南海市副市长近10年,并兼任南海市中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海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南集团总经理。2003年1月8日,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梁福钊调任禅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后又升任区委副书记。 1997年,时任南海市副市长的梁福钊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学会了赌博,从此便深陷其中。由于他赌运一直不佳,经常是输多赢少,没多长时间,梁福钊便欠了大笔赌债。为了还债及翻本,他开始挪用公款。 从1997年至2002年案发,梁福钊挪用公款近千万元,持续时间长达5年,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梁福钊挪用公款偿还赌债的手段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直接从香港某公司挪用公款来偿还赌债。梁福钊曾于1998年3月到4月与霍某(另案处理)相约一起到澳门某赌场赌博,他们一起向“叠码仔”借筹码港币50万元,全部输完后便离开了赌场。3天后,梁福钊与霍某又一起到澳门该赌场赌博,并再次向“叠码仔”借筹码港币50万元,当晚,他们又输光了。同年5月,梁福钊指令香港某公司划款港币100万元到澳门用以偿还该笔赌债。 第二种是以“香港公司需要用钱”为名,指令某公司将公款划到东莞市调汇,再从中截留款项来偿还赌债。2000年,梁福钊经霍某介绍,认识“叠码仔”谢某,此后梁福钊在谢某的介绍下到香港赌博。2001年、2002年两年间,梁福钊多次找谢某赌博,其中共有5次在输钱后以“香港公司需用钱”为借口,要求某公司将款划到东莞调汇偿还赌债。 第三种是以“暂借款”、“往来款”的名义,指令中南公司将公款划给其他公司,后再调汇出境偿还赌债。1997年9月至2001年1月间,梁福钊多次伙同霍某到澳门、香港赌博。每次赌博都由霍某出面向“叠码仔”借筹码,输钱后,两人就合谋挪用公款来偿还赌债。4年间,梁福钊以“暂借款”的名义,从某公司分9次共划人民币702万元到霍某的公司,以偿还其与霍某的赌债。 第四种是先从其他公司借款来偿还赌债,再指示香港某公司用公款代其还款。1998年10月,梁福钊多次到澳门赌博,共输掉港币100万元。输钱后,香港某公司划了100万元港币代梁福钊还债给“叠码仔”。 11月5日,梁福钊又从南海某单位借款130万元人民币,用其中的123.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100万元港币还给香港某公司。之后,梁福钊又让该公司还款给该单位。 除挪用公款之外,梁福钊在1992年至2002年间,贪污受贿多笔款项。包括:其任澳门某公司董事期间,借“董事袍金”的名义贪污港币43.75万元;2002年12月,梁福钊指示李永球(原南海某公司经理,另案处理)从某公司的银行账户里提款30万元,梁把其中的20万元作为“补偿”给李永球,并将余下的10万元据为己有;后其又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某驻港公司索贿港币30万元,收受另外几家单位及个人的贿赂人民币113万元、港币12万元。 抓捕相关涉案人员 在梁福钊归案前,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迅速投入取证工作。他们首先对梁福钊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进行全面的摸查、分析,将侦查重点锁定在其兼任香港某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然后指定专人对从梁福钊办公室、住宅搜查扣押的物品进行技术分析,通过查阅37本笔记本、数千张名片,另有堆积如山的各类扣押物品,从中发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梁福钊在1997年至2001年间,多次指示南海某公司划款到东莞市、南海市九江镇等地的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后再划给香港某公司,但是其中有多笔款项该公司根本没有收到。结合外围查获的信息,初步断定梁福钊有挪用公款偿还赌债的重大犯罪嫌疑。 案发后,除梁福钊本人出逃外,相关涉案人员中有12人或潜逃出境,或在境内藏匿。这些都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专案组针对这种情况,通过筛选重点在逃人员,摸清他们的基本情况,针对每个人制定详细的追逃方案,通过国内国外通缉、网上追逃等方式展开追逃。 2005年4月8日,梁福钊案重要涉案人员之一李永球在陕西被缉拿归案。李永球的归案对该案的顺利侦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李永球原是梁福钊兼管的南海某公司的经理,梁福钊所挪用的大量公款均由李永球经手转出,李永球先于梁福钊潜逃,因此追捕李永球归案至关重要。 李永球自携款潜逃后,先后在青海、陕西、新疆等地东躲西藏了三四个月,逃至甘肃省天水市后,便以商人的身份住了下来。4月8日,李永球在宝鸡火车站乘车时,恰逢车站派出所检查,由于心慌意乱,他竟将自己真实的身份证掏了出来,当民警在电脑上输入其个人信息时,屏幕上出现了“佛山市重点通缉犯”、“职务犯罪”等字样。宝鸡警方遂迅速通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收到消息后,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立刻派员飞赴宝鸡市,将李永球押解回佛山。 ,李永球不仅对自己挪用公款300万元偿还赌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指证了梁福钊指使其设法动用公款偿还赌债的犯罪事实,使梁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此外,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还抓获了与梁福钊到香港、澳门赌博并共同挪用公款偿还赌债的涉案人员霍某、梁某等6人。 侦查历时一年半 2004年10月3日,梁福钊在有关人员的敦促之下向中国驻外大使馆投案。次日,梁福钊被押解回国,并被执行逮捕。梁福钊归案后,为了尽快让他交代犯罪事实,同时鉴于他的特殊身份,专案组特意将其安排在全省最好的看守所,。 审讯之初,梁福钊不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办案人员的问话,大多以“不记得”、“不知道”来搪塞。面对这种情况,方法,不急于涉及犯罪事实,而是与他展开交流:先是肯定他多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肯定他孝顺父母,关心家人,有家庭责任感;肯定他为人性情豪爽,敢做敢当的性格特点,然后向他陈明利害,点出其问题的严重性。最终,梁福钊的心理防线崩溃,逐步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为了稳定梁福钊的情绪,审讯期间,办案人员还及时给他送去妻子的安慰劝戒信。其父亲因病突然去世时,办案人员在做好种种安全预案后,同意其参加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满足其为父亲送终的心愿。这些人性化的手段使梁福钊深受感动,从而全面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不仅如此,梁福钊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检察机关根据梁福钊提供的线索又查办了9宗案件,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 采访中,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由于梁福钊在实施犯罪时,手段极其隐蔽,款项走向复杂,环节众多,而据梁福钊本人交代,由于次数太多,转款环节复杂,其本人对整个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也仅是记得大概,且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某些书证无法提取等,这些都给案件的查办带来相当的难度。办案人员根据案件特点,突出对书证的搜集、整理和完善,着重分析其将公款从“公”到“私”的转化过程。为此,专案组确定了以书证为主要方向的取证策略,在境内外调取了相关公司大量银行单证和财务账册,并将这些书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分类。正确的侦查方案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办案人员还向记者透露,梁福钊潜逃时,还带走了一批极其重要的书证。到国外后,他将这些书证交给了在当地做生意的朋友袁某。由于当地局势复杂,治安环境恶劣,要找到袁某并安全取回书证并非易事。办案人员通过多方努力,在驻外使馆等部门的协助下,最终找到袁某。最初,袁某不肯配合,矢口否认自己保管书证。办案人员对此早有准备,出示了梁福钊的亲笔信,袁某最终交出了该批书证。该批书证成为侦破梁福钊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案件的重要证据。专案组历经一年半艰苦而又细致的侦查,获取大量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所出示的上千份证据全部被法院所采信。 记者思考 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梁福钊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案尘埃落定时,记者在采访中仍有许多疑问:一个堂堂的副市长、副书记贪污长达10年为什么没被人发现?为什么他会有这么大的权力能多次挪用公款?作为政府官员,他为什么能多次到境外参赌?但通过对梁福钊犯罪历程的分析,不难发现:梁福钊成为阶下囚,除其个人原因外,外部因素也不容忽视。 (一)党政领导在公司兼职易滋生腐败。 1992年至1999年,梁福钊在担任南海市副市长期间,同时兼任3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从1997年到2002年,梁福钊从上述3家公司挪用公款人民币601.65万元,港币349万元。正因为这种双重身份,使得梁福钊轻而易举便能从公司提走资金。即使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发现有什么不妥,也不敢提出异议。1996年至2002年间,梁福钊以副市长身份出任澳门某公司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港币共43.75万元。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国家公务员凡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的,必须或辞去国家公务员职务,或辞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务,两者不可兼任。现阶段,我国公务员履行管理国家经济行政等职能,如果在公司中兼职,其权力很难被制约,因而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或权钱交易违法违纪行为。梁福钊就是利用自己的双重身份在公司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境外赌博成风加速贪官堕落。 在梁福钊的交往圈子中,其好赌是出了名的,这与境外赌场的迅猛发展有关。近几年,港澳地区和中国一些边境地区建立众多赌场,这些赌场通过各种途径,吸引大陆官员到境外赌博。很多官员赌输后,为了能够填补亏空,便斗胆挪用公款,继而无法自拔,梁福钊就是深陷其中的典型。 据调查,干部赌博已经成了腐败的温床:一些干部和私企老板,为个人提拔重用或得到“领导关心”而采用赌博方式行贿;一些基层官员不仅参与社会上的赌博,自己也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美国许多赌场开始将中国大陆的企业老总和政府官员“锁定”为重要客户来源。澳门因为出入方便更是成为内地官员赌客的首选,每年内地赌客在澳门要输掉十几亿元,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官员输掉的公款。官员境外豪赌直接导致国内资金和国有资产流向境外,形成巨大的黑洞。有分析人士指出:一旦官员嗜赌成瘾,会加剧官员索贿等腐败行为,反过来势必将权钱交易进一步公开化、市场化。所以,遏制官员赌博成为当前反腐的当务之急。 (三)“地下钱庄”泛滥为贪官转移公款提供方便。 “地下钱庄”泛滥,不仅为贪官携款赌博创造了便捷之径,而且为贪官外逃转移资金提供方便。梁福钊在1997年至2001年间,多次指示李永球,将钱款划到“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后再划给香港某公司,为其从中截留创造条件。同时,在案发前,梁福钊早已为自己外逃做好准备,将自己所获得的非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秘密转移到了国外。 上千万元的不法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被转移,从而对我国金融体制造成巨大的冲击,影响不可小视。为什么“地下钱庄”会如此猖獗?主要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海关管理体制上的不完善,以及防止不法资金外逃的有效预警机制仍存在相当的漏洞,此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正好说明了这一点。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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