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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第一要务”、贯穿“两个重点”、抓好“三个层面”、达到“四个效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主动作为,使反腐倡廉建设在推进大港加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贯穿两个重点,即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三个层面”,即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城市社区及企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三个层面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采取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达到四个方面的效果:即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突破,特色工作创品牌,全面工作上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阻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逐级强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谈心活动,并向执法部门的科级干部和农村干部延伸,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继续深入抓好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敢闯敢试的勇气;认真实践党的宗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大力宣传敢抓善管、勇于负责、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团结稳定和谐、风清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氛围,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作用,努力构建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重点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群体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工作,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区委有关要求,抓好专项清理。抓好区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建立和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保障体系,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完善镇街对村级财务的季审制度,试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对各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建立区纪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制定《中共天津市大港区纪委关于充分发挥区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的开展。认真执行选拔任用干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有效发挥巡视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机制,并在巡视工中,更加注重巡视成果的运用,更加注重发现问题的整改,更加注重巡视水平的提高。
——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探索实践,总结经验逐步推进。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继续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升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水平。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行政监察,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大效能监察工作力度。针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联合审批。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将部分单位办件大厅纳入效能监察范围。与有关部门共同筹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围绕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执法监察。强化源头管理,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更大程度地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在行风建设中的责任,创新评议方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加大服务对象的评判权,为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案件检查严肃党纪国法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益诉求渠道和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理念,既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探索并试行公开审理制度和审理听证制度,强化自办案件的审理,做好基层案件的协审工作,保证处分决定的落实和归档。对违法违纪案件,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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