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经批准的施术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规定》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受理举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文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王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