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商人设局专骗女舞伴
四名妇女一共被坑22万
一名男子装成生意人在舞厅认识了四名妇女,然后与同伙精心设置骗局,以买卖化工原料赚取差价为诱饵,让四名妇女垫付资金22万元,拿到钱后便不知去向。
近日,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今年45岁的张某系吉林省梅河市人,2007年初来津后,经常装成大款出入舞厅伺机诈骗。去年3月,张某在舞厅跳舞时,与一名叫郭芬(化名)的妇女相识。翩翩起舞之际,张某对郭芬说,他是做钢材生意的,平时业务很忙,来舞厅就是想轻松一下,希望能跟郭芬交朋友,并找郭芬要来电话号码。转天,张某给郭芬打去电话,约她出来吃饭,郭芬当即应允。
当天下午,二人来到北洋桥附近的一家饭店。用餐之际,同伙按张某事先安排,突然来到饭店,假装与张某谈生意。其间,两人不断地到外面接听电话,装出一副生意繁忙的样子,从而骗得郭芬的信任。此后,张某与郭芬的关系迅速升温。
去年3月16日,张某和郭芬在一家饭店吃饭时,张某的同伙化装成一家工厂的厂长过来与张某“谈生意”。他们说“急需一种液态化工原料”,而且钱已经带过来了。说完,张某的同伙当着郭芬的面,打开了一个皮箱。郭芬看到,箱子里面都是成捆的“百元现钞”。其实这是张某等人设的一个骗局,箱子里几乎都是冥币,只不过表面有几张人民币罢了。
接下来,张某疯狂地打了一通电话后,对同伙说:通过联系多个货主,现在只有2000毫升的货,如果你们要货,我就先去看看货。张某同伙听后,急忙说:“要货!有多少,我们要多少。”于是,张某就让郭芬开着车,陪她到某小区的楼群里去看货。
在途中,张某给“货主”打了一个电话,让对方耐心等候,以此麻痹郭芬。汽车开进楼群,张某和郭芬走下汽车。这时郭芬看到,一名女子提着箱子正在此等候。张某走上前去,欲从对方手中接过货物。而女子要求张某先付款,并称货物价值16万元。
张某跟对方说,自己没带钱,然后跟郭芬一起回到饭店。在饭店里,张某假装要求同伙装成的“厂长”先付款。而其同伙却说,看不到货就不给钱,张某在“无奈之下”找朋友凑了2万元钱。在此期间,张某对郭芬讲,这批货可以用16万元买过来,转手就可以20万元卖给厂长,从中可以赚取4万元的差价。
张某要求郭芬给弄点钱,并许诺可以分给郭芬2万元。郭芬一听有这样的好事,当即开车回家拿出存折,到银行取了8万元钱。
郭芬回到饭店后,张某带着她去提货。二人来到楼群,送货的女子还在此处等候。寒暄几句后,张某让郭芬将8万元钱交给女子。然而该女子却称:“钱不够,不能给货。”张某急忙对女子说:“不行我们押个人行吗?你让我们先把货拿走,一会儿再给你送钱来。”得到女子同意后,张某让郭芬先把货物送到饭店,并让她找厂长要钱,他自己则留在此处等候。
郭芬此时已完全相信了张某,她把女子交给她的“化工原料”放在车上后,开着车去找厂长了。但当她来到饭店后,却发现房间里已经没人了。郭芬感觉事情蹊跷,急忙给张某打电话,但张某已经关机了。此时郭芬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从去年5月9日到7月16日,张某又使用同样的方法诈骗了三名在舞厅相识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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