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来男友砍伤“少爷” 因女友妞妞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被酒吧“少爷”张某占了便宜,还被拍了裸体照片。得此消息的王丰(化名),为帮小姐妹出气,用手机唤来前男友,挥刀砍伤“少爷”张某,酿成了新闸路上的“9·30”流血案。昨天下午,静安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祝伟、李华有期徒刑2年、1年半;判处王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三被告需赔偿张某经济损失6万余元。 混酒吧被拍裸照 年轻的妞妞与王丰是一对关系“很铁”的小姐妹,才20岁的她俩,经常光顾一些游戏房和酒吧,寻求刺激。 2007年9月25日晚22时许,她俩到衡山路某酒吧消遣,认识了酒吧服务生张某,被称为“少爷”的张某陪着她俩跳舞、喝酒。分手后,妞妞还经常与张某互发短信联系。 3天后,妞妞又与王丰到该酒吧喝酒跳舞。玩到凌晨1时许,妞妞醉酒,在迷迷糊糊中竟让张某送她回宾馆休息。 王丰赶回宾馆时,张某已经离开。妞妞口中喷着浓浓的酒气,全身裸露躺在床上,衣服凌乱地丢了一地。被王丰摇醒的妞妞,什么都回忆不起来。王丰劝妞妞,报警也没用,事情闹大了也没什么好处。 拍照者不删照片 9月29日晚22时30分许,妞妞和王丰再次来到衡山路那间酒吧。妞妞喊张某过来陪她喝酒,张某说:“你们又没有通过我订位子,我干吗要陪你喝酒?”过了约半小时,张某又嬉皮笑脸来到妞妞身边,要给她看一张照片,结果竟是妞妞在宾馆里全裸的下半身照片。感到脸上阵阵发热的妞妞,要张某把全裸照片都删掉。 后来,见王丰酒醉趴在桌上,张某又过来告诉妞妞,手机内还有一张照片,是妞妞裸露的上半身照片,这次张某却不肯删掉,声称要留作手机的屏幕。 次日凌晨,酒醒过来的王丰得知张某将妞妞全裸照片储存在手机里,便与张某发生了争吵。仗着自己是男人力气大,张某挥舞着拳头说要揍王丰。在妞妞被另外的男子开车接走时,王丰打电话给前男友祝伟,称自己受到他人的欺负,让他带人过来教训张某。 为出气叫男友砍人 祝伟急忙叫上了李华、叶清等人(另案处理)携带管制刀具,赶到这间酒吧。这时,张某与朋友王某刚刚坐上出租车离开,王丰便叫了一辆出租车跟在张后面,同时用手机与祝伟保持联系。当张某的车辆停在新闸路口时,祝伟的车辆也同时到达了,王丰指认前面出租车里的张某“就是他!” 张某见4名男子拉开车门挥刀砍他,打开车门就逃,但很快被砍倒在地。过路的群众见状拨打了110。经司法鉴定:张某头部、右肩部及双下肢等多处皮肤软组织创伤,伴右胫神经不完全损伤等症状,已构成了轻伤。警方随即开展网上追逃,破获了此案。 法庭上,张某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提出了大额经济赔偿,被告人王丰在家属帮助下,向法院交付了人民币3万元的赔偿款。法院对上述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作者:通讯员李鸿光记者胡晓玲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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