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持刀抢劫女民警,遭到女民警反抗,劫匪刺女民警数刀后逃跑,女民警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辽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官告诉记者,抢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32岁的柳刚(化名)是葫芦岛无业游民。法院审理查明:柳刚于2006年9月25日晚9时许,骑自行车行至葫芦岛水泥街一个社区时,见葫芦岛市公安局巡警一大队警员王某拎包独自行走,于是产生抢劫恶念,先欲骑车从王某的身后抢走拎包,因路边有人经过,没有下手。后将自行车放在一楼头处,持刀追上王某,用左手搂住王某的脖子,右手持刀逼住王某的胸部,威胁王某将包交出。 王某转身与柳刚厮打,柳刚用刀刺扎王某胳膊、胸部、腹部等处数刀后逃离现场,王某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07年3月26日,柳刚被抓获归案。同年4月3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判决被告人柳刚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被害人的家属各种经济损失人民币22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柳刚不服,已经提出上诉。(辽沈晚报冯玉兴) (来源:新华网辽宁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