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国首批农民工代表:朱雪芹、胡小燕和康厚明代表着中国2.1亿农民工,进入了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他们的出现不仅代表着农民工政治权利的保障与落实,更代表着党和国家坚定不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心与决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我国城乡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亿万农民进入城市就业,不仅缓解了农村的就业压力,也为城市发展和方便城市居民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点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与尊重。但是,作为一个人数可观,并仍在持续壮大的新生阶层,他们却成为缺乏保护的群体,承受了许多难以言语表的不公平待遇。生产生活环境差、择业差别待遇、权益屡受侵犯、负担不断加重、社会保障缺位、教育培训滞后、子女就学无门、受社会歧视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并提出了“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任务和要求。因此,农民工这个2亿多人(也许更多)的特殊群体,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代替他们来保障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可喜的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个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首次有了三位农民工代表,这意味着农民工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和建设力量,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了一席之地,有了更多的话语权。这三位农民工代表,不仅是联系农民工与党和国家的桥梁,是畅通农民工与党和国家的渠道,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的必然结果。我们已经看到,本届两会上农民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温总理的关注与重视,并承诺会一条一条办好办成。这是我国政治民主的巨大进步!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洪洪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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