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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途同归的富姐 三个文化程度不高、不熟悉市场行情,却又出手阔绰的富姐,走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不归路,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注定将是悲剧的结局。 吴英从进入公众视野到被捕间的非理性商业行为,让许多人一头雾水。 当时,吴英本色集团的保安,其月工资开出了2100元;更叫人不可思议的是,旗下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免费服务,而这些豪举都是出自一个年仅26岁的女性之手。同时,她做起慈善事业来也是眼不眨、心不跳:80万捐给母校,50万捐给贫困学生,500万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然而,神话终于破灭,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 而曾担任吴英的顾问律师的朱卫红更直言,自己通过与她交谈,发现她“对金融什么都不懂”,“问她多少资产,仓库里多少货,多少彩电,也一问三不知。” 浙商协会的一名成员认为,假设吴英的原始资本的确来自资本市场,那么她的投资行为无异于一场“注定要输”的赌局。 一个自称了解内情的西宅村人描述了吴英拆东墙补西墙的高利贷链条,所谓“1毛1”,也就是11%的利息率。以10万元计,吴英每月要支付的利息就达到1.1万元。“相当于正常民间借贷的十倍,银行的30倍了。” 而丽水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上表明杜益敏非法集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亿元人民币以上不能归还。这中间的差额除了被“小姑娘”个人挥霍掉的以外,相当部分就被拿去偿还了前面那些出资者的利息或者本金。这个甜头,导致后人纷纷中招。 当公诉人询问她为什么已经知道无力偿还还要继续集资时,“小姑娘”说:“我还想去北京进行投资。”“你到这个地步还说想投资,还有人会相信吗?”公诉人问。“小姑娘”哑口无言。 2007年2月10日,“东阳富姐”吴英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由东阳检察院正式起诉,主人公吴英的罪与罚尚留待司法机关依法裁量、定夺。 2007年1月29日,杨庆红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被安庆市检察院批捕。2008年3月6日被安庆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小姑娘”杜益敏的人生也定格在了2008年3月21日,她因非法集资高达7亿元,被浙江当地法院判处死刑。 刀尖上的资本之舞 非法集资的行为缘何屡禁不止呢? 非法集资一般具有四个特点:首先一个是未经批准,第二它的集资对象是社会的不特定公众,第三个特点是花样繁多,第四个特点就是往往承诺高额回报。 非法集资者无非是抓住人们的趋利心理,设置种种骗局。据专业人士介绍,高额回报就是非法集资成功的重要诱饵,据悉,在“吴英案件”中,所借贷的钱利息最高达到年利率13%。而经过数次上调后,目前,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不过区区2.79%。因此,在当前我国银行利率水平整体偏低的大背景下,以高利益、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是非常具有诱惑力的。 央行之前的一个调查数据显示,中国非正式金融的规模大约为一万亿元人民币,企业经营的年息为15%-18%。而同期,国营企业的贷款利率约为6%。一万亿元只是一个粗略的估计,非正式金融的规模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根据一些研究农村金融的专家估计,仅在温州地区,非正式金融至少有四五千亿元人民币。“温州炒房团”、“温州炒煤团”已成为地方游资的代名词。而在不发达地区,朋友之间的私人借贷则更为普遍。 长沙理工大学社会学专家成松柳教授表示,在我国,由于全国性征信系统缺失等信息管理的落后,商业银行竞争不充分,导致无论是银行还是证券市场都无法或者不愿意对民营企业进行融资。因此,在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迅猛而融资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鼓励健康的民间融资还是十分必要的。但如何为民间资本流向尽快找到市场化出口,已成为监管部门必须正视的问题。 对于民间资本流动,有关部门要从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认识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湖南省爱心心理咨询中心首席咨询师张琪综合分析,上述几大非法集资案的主角都是女性。人们一般认为女性生性善良、柔弱、温顺,对她们较为信任同情和怜悯,容易放松戒备。犯罪女性利用这种条件作案往往较容易得逞。上述几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文化普遍偏低,手段也并不高明,如果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能够提高防范意识,克服贪利心理,对一些诈骗行为还是能够识别和防范的。 (本文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作者:刘卓郭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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