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喜木老人仍在住院治疗。
患者之子席国良展示与医院所签协议。 吕子豪 摄
中新网保定4月1日电(记者吕子豪) 一高龄患者在河北省定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十几天内两次在自己正在输液的输液瓶中发现“异物”,家属为之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而药液在封存后等待鉴定的过程中却又遭到拆封,致使医患双方争执不下,鉴定无法进行。
据家住定州市清风店席家庄村的患者之子席国良介绍,今年二月底,77岁高龄的父席喜木患病住进定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三月四日,在一瓶正在输入的药液仅剩下大约十分之一的输液瓶中突然发现灰色碎屑状不明异物。随后,席国良便与医院及定州市卫生局进行交涉,在卫生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医患双方在封条上互相签字将剩余残液封存在医院。后经协商签定协议,院方对患者先行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以后根据检验结果再行解决,此后患者在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而在三月二十一日,患者家属在一瓶药液输入五分之一左右时,再次发现灰色碎屑状不明异物,医患双方遂再次签字将剩余液体封存。席国良说,输入出现异物的药液后,老人曾经出现明显气喘、发烧等症状。
据记者调查,事件发生后,出现异物的注射液药品代表来到定州市人民医院。在没有政府相关执法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医院工作人员将封存注射液的包装袋启封。据该工作人员称,启封时得到了患者之子席国良的同意,但是,他们无法向记者提供家属同意的书面签字或口头录音。而席国良向记者明确表示,在只有当事三方的情况下,自己既不同意拆封,也没有再对剩余残液签字续封,现在,他对于自己不在场重新封存的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并向院方提出转院以及赔偿申请。
定州市卫生局杨副局长表示,类似事件在当地是第一次发生。在医院对封存药液拆封之前,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对剩余残液送检化验。但由于医院对拆封一事处置不慎,使得送检化验工作搁浅,现在卫生局也没什么解决办法。
在采访中,定州市人民医院一护士反映,该院此前曾出现过药液中有“异物”的现象。
据了解,两瓶出现异物的药液分别是葡萄糖和氯化钠注射液,生产单位是吉林省四平亚太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单位是吉林省四平巨能药业有限公司。定州市人民医院是当地一所专业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的全民所有制二级甲等医院。
据悉,虽然事件发生已将近一个月,但是卫生部门、医院和患者家属均未将此事反映给当地药监部门。至于这两种注射液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患者使用是否安全,目前尚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