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明的最后一支烟(黄叶华 摄)
罗文明坐在囚车上,前往刑场(黄叶华 摄)
南海网4月15日消息 今天上午,杀害9岁女学生许某某的36岁湖北男子罗文明,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1月7日11时许,罗文明在海口市大同路西湖商业广场一楼北侧消防通道旁,遇见某小学的9岁女学生许某某放学回家,遂尾随搭话。当许某某沿着消防通道从一楼走到二楼平台处时,罗文明抓住许某某的手往后拉,许某某惊叫起来,于是便用手捂住她的口鼻,等到许某某不能动弹后,罗文明拉开她的衣裤,欲行不轨。后听到二楼有人走动,罗文明担心事情败露,便将许某某抱至一楼消防通道最底层楼梯间,塞进一铁桶内,先用一个水泥编织袋遮住许某某的身体,再用一块玻璃将铁桶盖住,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许某某系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罗文明杀害幼女许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罗文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之前,记者采访罗文明时,他脸色很苍白。问到他在作案时是怎么想的,罗文明说当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在做什么。他表示,今天有朋友来旁观公开宣判大会,父母没有来,只在前段时间过来看望过他。记者问他要对家人说些什么,罗文明沉默了很久,才低低地说:“还能说什么”。在整个采访过程中,罗文明一直低着头,极力避免与记者的眼神接触,回答的声音很小,几乎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最后,罗文明对被他杀害的小女孩的家人道歉,说了一句“对不起”。
公开宣判大会结束后,罗文明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本文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晓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