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原为天津市某电信服务公司的业务员,负责收取长途话费预付款业务。后电信服务公司将章某辞退,但该公司并未将其手中留有的收取话费的单据全部收回。章某凭借手中的这些收据,仍以电信服务中心业务员的身份入户为客户办理业务。自2007年6月至2008年2月间,章某先后上门为高某等24人办理了业务,共收取现金38660元。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将章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