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07年12月13日,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在《里斯本条约》签署后合影留念。当日,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在里斯本签署了《里斯本条约》。如果该条约最终获得各成员国批准,将为欧盟机构改革铺平道路。 新华社/法新
- 背景资料:《里斯本条约》出台过程
- 背景资料:《里斯本条约》及主要内容
新华网斯德哥尔摩4月25日电(记者吴平)哥本哈根消息:据丹麦媒体25日报道,丹麦议会24日经投票批准了涉及欧盟机构改革内容的《里斯本条约》。
据报道,95名议员投票赞成,25名议员投票反对,还有64名议员没有参加投票。
去年12月13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签署新的欧盟改革条约,即《里斯本条约》,以取代被法国和荷兰全民投票否决的《欧盟宪法条约》。根据规定,《里斯本条约》在获得欧盟各成员国批准后,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目前,法国、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波兰、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葡萄牙等欧盟国家已经批准了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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