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ATM取款机上贴上假冒的客服电话,并堵住取款机的出款口。一名银行卡用户取款遇阻后,拨打了假冒的客服电话,造成自己4.5万元巨款被划走。银行卡用户认为,银行应对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昨天,该案在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原告和被告进行了非常激烈的辩论。
假客服划走巨款
唐先生在开庭之后说,他是某银行卡的用户。2007年7月1日晚11时许,他让儿子持银行卡到某银行的ATM机取款。其子将卡插入取款机后,听到取款机运行和点钞的声音。但他等了一会儿,却没有现钞从ATM取款机中吐出。操作数次都没成功,唐先生的儿子抬头一看,上面用透明胶带贴着一个字迹非常正规而且印有银行标志的提示,上面写着:由于系统升级,顾客如遇故障,可拨打8XX86862进行询问。唐先生说,他儿子信以为真,当即拨打了这个电话。
电话里,一位女士让唐先生的儿子按她的提示进行操作。接下来,唐先生的儿子按照“客服”人员的提示输入了银行卡账号等信息,但等了半天也没见出来钱。他当时犹疑不定,于是又在取款机上查询了一遍,结果让他目瞪口呆,账户内的存款少了4.5万余元。唐先生的儿子立即将情况告知父母并报警。民警赶到后,银行工作人员随后也来到现场。在故障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从ATM机取款口取出一个黑色的塑料挡板,并告知唐先生的儿子,他先前拨打的“客服电话”是假的。
要求银行埋单
唐先生的妻子昨天表示,犯罪嫌疑人将假冒提示贴在取款机的摄像头上,然后用塑料挡板堵住出款口。取款人遇到故障,很容易抬头看到提款机上的假冒客服电话,这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圈套。
唐先生夫妇表示,实际上,ATM提款机上的摄像头存在故障,未能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导致嫌疑人至今未能归案。庭审中,唐先生夫妇要求银行赔偿他们经济损失4.5万余元。
摄像头成辩论焦点
双方举证后,进行了激烈辩论。唐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唐先生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每年向唐先生收取10元年费,双方关系由此包含了服务合同的内容,银行有义务向唐先生提供保障财产安全的服务。该代理人表示,银行未尽管理注意义务,未及时发现情况并恢复ATM机的完好状态,而且监控摄像头未发挥作用,所以请求法庭判如所请。
银行代理人则表示,他们每天安排人员对ATM取款机进行巡视,而且摄像头并无故障,只是被犯罪嫌疑人挡住了。银行已尽到了风险提示义务,而原告方面未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
双方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由于银行方面要提交其他证据,法官表示,择期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志 成功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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