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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日经济合作
(一)中日贸易
截至2003年,日本连续11年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其后日本成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欧盟和美国。2005年中日贸易额达184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9%,占我对外贸易总额的13%。中方逆差164.6亿美元。
(二)日本对华投资
2005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数3269个,同比下降5.36%;合同金额119.2亿美元,同比增长30.1%;实际到位金额65.3亿美元,同比增长19.78%。截至2006年4月底,我累计利用日资项目达36030个,合同金额817亿美元,实际到位金额548亿美元,是我利用外资第二大来源,仅次于香港。
(三)日本对华资金、技术合作
1、日元贷款
日本对华日元贷款始于1979年。截至2006年6月,日本政府已累计向中国政府承诺提供日元贷款协议金额约32078.54亿日元,用于242个项目的建设。截至2006年5月底,我国实际使用日元贷款约23864.13亿日元。日本对华日元贷款占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50%左右。中日双方已原则同意在2008年前终止对华日元贷款。
2、无偿援助
2005年日本政府对华无偿援助金额为10.45亿日元,项目为3个。截至2005年,中国共接受日本无偿援助累计1376亿日元(约合12.5亿美元),用于136个项目的建设,涉及环保、教育、扶贫、医疗等领域。
3、“黑字还流”贷款
1988年和1994年日本进出口银行两次提供“黑字还流”贷款,共计1400亿日元。
三、中日科技交流与合作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中日两国就开始了民间科技交流,它是当时我国技术人员了解世界科技发展情况的重要渠道之一,一直延续到七十年代。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于1980年签署,双方建立起政府间科技合作关系。此后,两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官民并举的局面,是中日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特别是在应用技术合作方面,成绩显著,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中日政府间的科技合作主要包括:根据《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开展的合作,在政府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两国政府部门的对口合作(包括部门间签署的合作协议等),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渠道的技术合作以及《中日核能合作协定》等。此外,双方许多部门、地方、研究院所、大学都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对促进两国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合作研究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中日文化交流与合作
新中国成立后,中日两国就开始了民间文化交流。主要形式有文艺演出、艺术和文物展览、学术和人员往来等。其中,1972年上海舞剧院访日演出等一系列重要文化交流活动为中日邦交正常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两国政府间的文化关系开始建立并不断得到加强。1979年12月6日,中日两国签署《中日文化交流协定》,确定了发展两国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等方面交流的目标。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日文化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呈现出官民并举和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局面,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活动之频繁、内容之丰富,在与中国有文化交流的国家当中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中日两国举办了众多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其中规模较大的有:1999年我在日本举办“99东瀛行”活动,日方在华举办“日中文化友好年”活动;200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之际,中日两国共同举办了“中日文化年”活动,全年共举办文化交流活动300余项。
中日两国文化相近,民间文化交流十分活跃。据统计,目前民间文化交流约占交流总量的95%以上。特别是文物、书法、诗歌、水墨画、戏剧(京剧、歌舞伎)等传统东方文化的交流独树一帜。近年来,双方在商业展演、音乐影视、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目前,日本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文化贸易伙伴之一。
根据中日文化交流协定,从1981年开始,中日两国每两年分别在本国首都举行一次中日政府间文化交流协商会议。2006年5月23日,第12次会议在东京举行。双方认为,定期举行协商会议,交换意见,有助于加强相互了解,促进两国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健康发展,并就进一步推动文化、教育、科技、学术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两国青少年之间和民间团体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达成共识。本次会议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日本国外务省关于在东京设立中国文化中心的备忘录》。
文化交流贡献奖是文化部授予对中外文化交流做出杰出贡献人士的最高荣誉。迄今为止,先后向日本创价学会名誉会长池田大作、日中文化交流协会前会长团伊玖磨(已故)、日本友好人士小岛镣次郎、小岛康誉、日中友好协会会长平山郁夫、日中友好会馆会长后藤田正晴(已故)、日中文化交流协会代表理事白土吾夫(已故)、四季剧团艺术总监浅利庆太、茶道里千家第15代家元千玄室、日本出版贩卖株式会社、松山芭蕾舞团理事长清水正夫、松山树子夫妇、著名舞蹈家花柳千代颁发了文化交流贡献奖。五、中日军事交流与合作
中日两国于1974年互设武官处,70年代末开始军事交流,关系发展良好。1989年后两国军事交流一度中断。1995年日本防卫厅参联会主席西元彻也访华,中日军方高层交往得以恢复。1998年实现国防部长互访。2000年实现两军总参谋长互访。1997年至2005年,中日副部级年度防务磋商共举行了6次。中日双方还在防卫医学、院校和学术研究等领域开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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