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塑料袋国标6月1日执行
袋身必须印有明确的环保声明
伴随国家6月1日“限塑令”大限的临近,日前,关于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记者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包括《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内容。根据该标准,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袋身必须印有明确的环保声明。标准对塑料购物袋进行了明确分类,包括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等,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分类回收。用于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6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和销售。标准还规定,在塑料购物袋表面应明确标出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所使用原料等生产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执法部门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对生产企业予以处罚。
本市一些超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也有超市担心,如果以后超市购进塑料购物袋的费用不计入成本,再平价转移给消费者,那么超市将在运费、人工费和损耗等方面产生损失。而一些消费者则表示,他们对于多数超市在使用环保购物袋方面比较有信心,而对于农贸市场内的小商小贩能否不再使用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表示担忧。
预算不会导致库存剩余也有处理方法
超市塑料袋未见大派送
随着6月1日“限塑令”的不断临近,有报道称外地一些超市为了“清库存”而大方向消费者“派送”塑料袋的现象。而记者走访本市多家超市了解到,收银员在使用塑料袋时并未受到“限塑令”的影响。
连日来,记者在不同时段走访了近十家大中型超市以及部分便利店,并未看到收银员向消费者“大方”派送超市塑料袋的现象。大部分收银员像往常一样“节约”地使用着塑料袋,一个塑料袋内往往要装很多样商品。在一家超市,记者购买了一些饮料和食品后去结账时,收银员将六个易拉罐饮料和两瓶玻璃瓶饮料(每瓶500毫升左右)装在了一个塑料袋后,似乎觉得还不够“节约”,又往里面塞了两大包薯片。由于有玻璃瓶饮料而且整体分量较重,记者提出能否再套上一个塑料袋时,收银员看了一眼说:“那样(一个袋子)没问题。”而在另一家超市,记者注意到当有的消费者以一个袋内装的商品太重要求再套个袋子时,虽然收银员大多会酌情再给一个塑料袋,但也并未出现“大方”使用的情况。一家大型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于塑料袋的使用量一直有很好的预算,即使到了‘限塑日’也不会出现大量库存,因此他们会一直按部就班地使用。”而另一位在超市工作的收银员则透露说,一旦超市塑料袋有剩余,超市有处理方式,所以他们现在是不会“大方”送给消费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