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日前出台了今年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办法,规定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升学必须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
市教委要求,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学生是否回户籍区县升学要坚持自愿原则,如需回户籍区县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参加户籍区县教育局安排的毕业考试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