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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就发生在这个小区中
一伙来自贵州省的男女,以提供按摩为名将“客人”骗至日租房内,然后趁“客人”不备盗窃现金。近日,该团伙一名妇女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妇女彭某系贵州省贵阳市人,案发前,她和男子陈某、魏某以及妇女徐某一起来到天津。2007年9月,彭某等人经预谋,决定在河北区某小区租赁日租房,然后由徐某上街以做按摩为名,将陌生男子骗至日租房内实施盗窃。
一天傍晚,一名销售彩票的中年男子路过该小区门口,徐某见此人提着一个大皮包,认为该男子可能有钱,便伸手将其拦下。之后,徐某使用花言巧语将中年男子带到日租房内。在日租房的里间,他们盗窃被害人现金2700元,但最终被被害人发现,陈某、彭某等人夺门而逃。
被盗后,中年男子立即报警,警方对彭某等人进行网上追逃。此后,陈某、徐某、魏某三人相继归案,法院已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今年1月18日,彭某也被抓获。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年。摄影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