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至6月30日为天津市一年一度的养犬注册日期,养犬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天津市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公安机关交纳年度养犬管理服务费,审核犬只品种,进行免疫注射后办理完成年度注册,逾期不办理年度注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