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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南洋商报》发表题为《不尊重女权的建议》的社论说,马来西亚外交部长莱士雅丁上周六的一项建议,不但引起公众、国内妇女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不满,大部分的政治人物,包括首相阿都拉在内也不认同。所有的批评不外是离不开八个字:“轻视女性,侵犯女权”。
社论摘录如下:
到底贵为外交部长的莱士雅丁作出什么建议,而面对舆论群起攻之?这又有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这样的:上周六,莱士雅丁在一项场合中指出,外交部将建议,单独出国的大马女性须事先获得家长或雇主的同意;他也透露,外交部与内政部已经向内阁提呈报告。
结果,各方批评不断涌入。首相认为不可能推行;被指与外交部一起提呈报告的内政部看来也不认同,因为,内政部长赛哈密形容有关建议“不切实际”。
掌管妇女事务的新任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黄燕燕则强烈反对,表示有关的建议有轻视女性之嫌,与国家推崇民主及女权的议程背道而驰!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组主任张天赐披露接获许多公众投诉,指有关建议并不可行,对女性不公平,甚至侵犯女性的人权。民间妇女组织认为不但侵犯女权,也侵犯基本人权。
接着,第二个版本出现了。莱士雅丁澄清,出国须获批准的建议,只是针对21岁以下的男生与女生。他说当中有些误会,他是指那些仍然受到父母监护,并独自出国旅游的男女。
如果外交部长在首次发言的时候就清楚说明,相信也无须澄清,也不致于遭受各方非议。
其实,第一版本的建议,是为了防范大马女性被利用进行贩毒勾当,因为,根据数据,119名在海外被扣留的大马女性,90%与毒品案件有关。如果有了出国前的“同意函件”,该部门就可以知道她们出国的理由。
至于第二版本,何以“女性”变成“21岁以下的男生与女生”,莱士雅丁只说是“被误解”。这与许多政治人物指媒体“误解”他们的说话有何分别?
根据莱士雅丁所引用的数据,那90%在外国涉及毒品案件的女性,大部分是年龄介于21至27岁的女性,都是已经超过21岁者,既然如此,有关的防范建议若是原本针对“21岁以下的男生与女生”,那么,有关的建议不是不合逻辑吗?
事实上,犯罪有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不分年龄,不分男女;第一版本的建议,只显示出一种不尊重女性权利的心态。
马来西亚来到21世纪,还会出现这种落伍的事件,也难怪我们的一些妇女领袖,必须在政治与经济领域争取“固打制”。譬如,上一任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莎丽扎,在大选前要求首相派30%女候选人;现任的部长黄燕燕则关注提升妇女的经济地位,她计划要使官联公司的董事部出现15%的女性。
民主社会应该崇尚效率与能力,“固打制”也并非良策,但是,两性若是在起点就已经不公平,社会若是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的旧思维,如何讲究实力,如何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过去三年以来的家庭暴力数字并没有明显的降低,甚至有所增加,在在显示女性的不受尊重。
两性平等联盟在国会首日会议拉队前往国会,要求新届议员们推动修改歧视妇女的法令或条款。其实,更加理想的应该是建议拟定一项“反性别歧视法令”,立法保护女性权益,建设一个真正的男女平权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