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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技术、开发生产新产品、实现市场价值的企业,将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获得高额的奖励。日前,高新区新出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技术创新奖奖励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企业,将获得高新区颁发的1000万元奖金。
据了解,为推动天津高新区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奖励在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天津高新区制定该办法,在辖区内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的企业都可以享受该政策。高新区技术创新奖设立重大技术创新奖、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知识产权工作优秀企业奖、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四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中重大技术创新奖设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特别奖奖给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企业,奖金分别为1000万元、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