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重庆商报》报道,重庆市检察院近日发布消息称,目前重庆市职务犯罪在年龄上出现新的变化,呈现出“35岁现象”,而传统的“59岁现象”已不再突出。从2003到2007年,重庆市检方立案查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有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
对于贪官从“59岁现象”变“35岁现象”,一些议论以为,这样的统计并无太大意义,年龄并不重要。因为只要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任何年龄的官员都有可能“贪”上一把。这种观点有它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偏颇。
“这样的统计”非但不是没什么意义的,反而是有很大意义的。由统计数字可以反映出事物发展的一定趋势来。虽然不能以统计数字作为绝对的指针,但至少它能给我们一些参考和反思。
我们对“59岁现象”是比较熟知的。一些官员往往没能站好最后一班岗,怀着“最后捞一把再走”的心态贪污受贿,结果晚节不保。但是,比之将要“离岗”而发生的“59岁现象”,刚刚“上岗”就出现的“35岁现象”更值得我们格外警惕。
据报道,检方认为,35岁以下干部群体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贪图享乐,沾染了不良嗜好。所以这些人刚走上领导岗位或手里刚刚有了点职务权力和便利,便以之作为给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这些人,倘若马上露馅,危害还小;若掩盖巧妙加之监督缺位,年深日久没有暴露,以至于胃口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高”,那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难以想像的损失。
我们承认,社会上拜金主义、官本位意识仍很有市场。像老同学聚会时,往往会以收入多少、官位高低来决定“人生成就”的大小。“成就”大者,大家如众星捧月一般前呼后拥;“成就”小者必遭冷遇,乏人理睬,心理素质差的,更会产生严重的自卑自怜。一次同学聚会后,夫妻反目者有之、心理患病者有之,相关新闻屡见报端。在这样的社会风气的存在下,对于新走上领导岗位或担任重要职位的年轻人,就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意识教育,使他们能更好的认清自我、约束自我,从主观上加强自我管理。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完善选拔干部的机制,德才兼备,德字优先,并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从客观上为他们架起“高压线”,让他们知道绝对碰不得,谁碰谁倒霉。
老干部富有经验,新干部富有朝气和干劲,他们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从社会新陈代谢的角度讲,新干部更值得我们给予关注,他们刚刚开始成长,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栋梁。因此,对“35岁现象”必须引起我们更多警觉。(文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