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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从天津开发区财政局获悉,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天津市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开发区一季度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业务42次,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1938万元,合同金额11384万元,节约项目预算资金554万元,节约率为4.64%。
据了解,财政局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制度;二是加强开标现场监督;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活动中专家抽取监督的比例;四是在采购活动中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政策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