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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郊区工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天津市今年制定四项政策,大力扶持乡镇工业区发展。按照规划,到2011年,要力争有30个乡镇工业区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实现利税突破2亿元,其中10个乡镇工业区实现工业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实现利税突破5亿元。
近年来,本市郊区涌现出了西青区中北工业区、张窝工业区、津南区葛沽冶金工业区、北辰区宜兴埠工业区、宝坻区马家店工业区、静海县子牙环保产业园等一批初具规模和实力的乡镇工业区。今年本市制定了扶持乡镇工业区发展的四项政策。一是建立了乡镇工业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同时要求区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资金配套予以支持。二是实行税收返还政策。各区县要根据财力情况,对乡镇工业区发展新增加的税收,按照一定比例对乡镇返还,原则上返还比例不低于新增税收的30%。三是对乡镇工业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优惠。凡涉及乡镇工业区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按收费标准低限或减半收取。四是稳妥解决乡镇工业区发展的建设用地。对获得国家批准的市级乡镇工业园区和列入政府年度扶持范围的乡镇工业区,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审批上给予适当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