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少光23日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代表日本的日本总领使及大使佐藤重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日本国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
该协议是香港与其它司法管辖区签订第24份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议,并载有同类型国际协议的所有重要条款及保障。
协议所涵盖的协助包括:取得证供、陈述或物品;讯问有关的人,检查有关的物品或查看有关的地方;追寻或辨认有关的人、物品或地方;提供由被请求方管有的物品;向被要求在请求方出席的人提出邀请;移交被羁押的人以提供证供或协助进行侦查、检控或其它法律程序;送达司法文件;协助进行关乎没收和冻结刑事罪行得益或刑事罪行工具的法律程序;及提供被请求方的法律所容许的其它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日本国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议》将于缔约双方交换照会以通知对方已完成为使《协议》生效所需的各自内部法律程序的日期后的第30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