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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6月起,本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和指导,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将依据市统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数据,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3月下旬和6月下旬分两期定期发布,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情况和职工收入等相关内容。3月下旬发布第一期信息,内容包括: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全市城镇单位及各行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部分津(补)贴和福利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本市经济发展数据;6月下旬发布第二期信息,内容包括: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部分岗位(工种)的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通过天津市劳动保障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