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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广东省佛山市司法行政机关注重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化解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监督指导,把矛盾纠纷引入正常司法程序解决,成效明显。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不少人在表达诉求时往往征求律师的意见。而律师作为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其提供的意见也往往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决定,这种影响在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表现得更为突出。佛山市现有107家律师所1129名律师。仅去年以来,佛山市律师在参与接访中共解决法律咨询就达7688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026件,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我们必须重视律师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佛山市司法局局长梁海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近几年,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制定了《佛山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责任暂行规定》、《佛山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暂行规定》,促使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定了《关于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法律援助事项指导意见》,从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角度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法律援助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咨询接待制度、统一受理制度、调解处理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办理群体性敏感法援事项的指导。
同时,佛山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为律师服务社会、知晓民意搭建平台,在普法和涉法工作过程中注重发挥律师的特殊作用。如组织律师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和参与涉法信访,推荐律师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建法律顾问组(团)等,群众反响较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市信访局接访处值班的张驰律师告诉记者,"以前只知道为当事人打官司,现在还能为政府、为群众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感到很高兴"。另外,佛山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解放思想,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如顺德区司法局积极推动律师担任村居委法律顾问工作,为律师服务政府、服务基层搭建平台。全区已有183个村(居)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占村(居)总数的92.4%;其中,22个经济困难的村居法律顾问由律师志愿队成员义务担任。南海区司法局着力推动律师党支部与村居委开展"结对子"活动,成效较为明显。
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佛山市司法局要求,符合条件的律师所均要建立党支部,不够人数的所,成立联合党支部。去年,对律师党总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将市律协党总支管理权限调整为"负责全市合伙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各区合伙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这一调整也获得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肯定。这些措施加强了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了律师在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