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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车上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车长劝了半天你也不听,有可能会被拒绝乘坐,并收到50元罚单。”这是《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一项规定,日前,该草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很多市民听说后提出了异议。
审议通过与否还是未知数,但是异议已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我们知道,城市公交是市民出行的重要渠道,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对于这件大事,人们通常关注的无非是票价高低,苛刻一点的关心冬天有无暖风,夏天有无冷气,仅此而已。至于让座一事,与浩大的乘车大军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不用想都能知道,有谁会因为害怕让座而在公交车前望而却步呢!
然而,就是这个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因为一条不大不小的规定,忽而成了个很成问题的问题:如果你不是老弱病残,恰好遇到了老弱病残,而你恰好不想让座,那么,你有可能会被赶下公交车,而且被罚50块钱。50块钱是什么概念呢?据一位河南人透露,足可以坐上出租车,在郑州市区绕上一个大圈。这样的话,一个很大的问题就出现了:如果你不是老弱病残,在乘坐公交之前就要想清楚,遇到老弱病残,让座还是不让座?如果让,那么万事大吉,旅途愉快;如果不让,那么就要先摸摸口袋够不够50块钱。要是不想破财,干脆就别和乘客打成一片了,打辆车吃独食去。
一个人在乘坐公交之前,如果还要在让座的问题上费半天脑子,那么,不是这个人有毛病,就是这条规定有问题。要么,就是有问题的规定把人逼出了毛病。让座,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独特风景,它可以展现乘客的公德,烘托人际的和美,促进社会的和谐。反之,不让座,公德就没有了,和美和谐也不见了,只见千夫所指,唯闻碎语闲言,弄不好还能打起来。但一般情况下,不会这么严重,不让座的顶多受几下白眼,挨几句嘲讽,脸皮红一红,厚一厚,也就过去了。
不过,郑州这条规定一“出来”,爱较真的市民急了眼,开始和它“过不去”了。首先,对于被让座一方(老弱病残幼孕……),如何认定?“遇到老的,我说我是小的,你给我让座;遇到小的,我说我比你老,你让座;你说你有病,请去医院开证明,街道盖章,家长签字画押,否则我不认为你有病;你说你是残废,可你是表面残,说来你不知道我受的是内伤。”这虽是网友的矫情,但并非没有道理。我虽然年轻,但是有腰疼病,你不了解情况,却要赶我起来,罚我的款吗?其次,对于不让座一方,如何处罚,谁来处罚?和上面的矫情相比,这个方面更严肃,也更重要。假如此规定通过,如何执行呢?车长?车长有什么权力把投了币的乘客轰下去,又有什么权力罚款,而且一罚就是50块?而且,即便有人接受罚款,以什么名义,开什么收据?有谁来监督,有何法律依据?
据一位接受过交通摄录罚款的司机说,行驶途中并道不闪灯,罚款50块。因为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违反了相关法律。那么,乘客不让座有什么恶性后果吗?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还是导致什么社会问题?恐怕都没有。说白了,让不让座只能反映某个人的素质,或者说公德。怎么说,这都是道德范畴的事,罚款有必要吗,或者说,管用吗?
笔者以为,道德的事只能用道德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动辄出台条例,动辄罚款,就是对公德用“私刑”,好比“周瑜打黄忠”,虽然黄忠、黄盖都姓黄,但是却打错了对象。简单粗暴有时会见效,但更多时候会让人受不了,让这个社会不得了。(刘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