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日前连续报道的“培训学校”不通过正式培训就随意办理几乎可以乱真的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连日来众多读者纷纷来电对造假分子予以谴责,并对居民小区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表示担忧。在国家建设部和本市工商执法部门的支持下,部分受骗群众已经得到退款,本市物业管理部门也已加强行业培训管理,努力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
国家建设部协助本报打假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教司教育培训处人士不仅肯定了本报追踪工作,而且连日来密切关注本报的追踪报道。在接到本报记者暗访获得的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书证据后,他们查验后明确表示:真证书已于2006年5月停办,人们花钱“补办”的证书都是假证。该部门随后协助本报联系调查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是否参与办证活动。经调查,该中心澄清了事实:一些假冒该中心的机构在社会上进行的所谓“被建设部委托培训物业经理”的行为与该中心没有任何关系,天津没有经全国城建培训中心授权培训的合作机构。该中心还表示通过发公告等形式,提示人们不要相信类似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资格取证培训班”。
工商部门责令“李鬼”退款
目前,本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大队已经对办证的公司进行立案处理。工商部门还与市物业管理协会联手,通告全市物业企业清查假证书。通知中强调:凡持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书人员,实际办证时间在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的,票据印章为“华夏伟业企业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的,一律视为假证,不能用于办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上岗使用。相关持证人员可持发票(收据)、上岗证书原件,到协会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协会统一到天津市工商局检查大队办理退款手续。
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培训管理
此外,面对市民对物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担忧,以及杜绝市场上还有其他形式的“李鬼”钻物业行业培训的漏洞,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管理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关举措,抓好行业培训,努力真正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据了解,2006年5月建设部停办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为满足不同物业管理岗位要求,提升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项目管理服务水平,2007年初,市物业办下发通知,明确了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三类培训,并指定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和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为专门培训机构。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计划到2008年底,对全市所有在岗项目经理进行一遍轮训,下一步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每年对持证上岗人员开展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