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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如此伤情推定应为十级伤残
天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锐表示,王女士出车祸失去嗅觉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到专门的鉴定机构去申请鉴定,确定其丧失嗅觉应当得到什么赔偿。
张律师提出,目前只有根据劳动部在1996年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嗅神经损伤致嗅觉丧失的可以定为十级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十级伤残的颅脑损伤导致神经功能障碍这一条,来推定王女士的损伤为十级伤残。
遭遇车祸鼻子“罢工”
2008年1月16日上午,王女士在外出办事回来的路上遭遇车祸。医生的检查结果为颅骨骨折、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在重症监护室待了12天后,王女士被转到了普通病房。能正常进食后,她一直吃不出东西的味道,以为是上火,也没当回事。
直到一天早晨,正在喝豆浆的她向妹妹抱怨:“怎么都喝不出豆浆味来啊,像喝白开水一样。”妹妹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快向医生说明了情况。一检查,才得知刚刚38岁的王女士嗅神经损伤,有可能永远失去嗅觉了。
昨天上午,她已经在律师的代理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肇事司机和车辆的挂靠单位共同赔偿她相应损失10万元。
神经损伤难修复
王女士的接诊医生——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涂大夫表示,王女士是颅内骨折导致嗅神经损伤。涂大夫说,一般来说,神经是不可再生的,嗅神经受损后是很难修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