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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校的后勤工人,自称是事业单位的“能人”,并通过熟人联系,拿着伪造的四份学校校舍《拆迁合同》,骗取施工方9万元合同保证金。警方提醒市民,骗子行骗的最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对熟人下手,因此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时,应该先通过正式渠道核实。
2006年9月的一天,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王老板接到朋友李某电话,称有学校拆迁工程,问王老板愿不愿意接。王老板了解到,原来李某的朋友宋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是个大“能人”,刚刚承揽了四所学校校舍的拆迁工程,正在寻找合作方。王老板当即要求与宋某面谈。次日,宋某如约而至,他首先向王老板出示了四份《拆迁合同》以及一些相关文件(加盖主管部门及拆迁校公章),并坦言他是通过内部关系,以比较优厚的价格承揽到这些项目,但自己没有施工资质和能力,要将工程转包,他则从中获取差价。
对于工程的真实性,王老板有些心存疑虑。见此情形,宋某主动提出带领王老板实地参观拆迁场地。王老板一行人来到某中学校内。一路上,宋某与身边师生频频点头问候,甚是相熟的样子。查看校舍时,面对王老板提出的问题,宋某都对答如流。经过慎重考虑,王老板决定承揽此项工程,与宋某签订了《拆迁合同》,并于签约当日,按照合同约定,将25万元的合同履行保证金交给宋某,其中1万元是“好处费”。
当年9月底,王老板就陆续将众多施工机械运至准备拆迁的学校内。但直到11月底,王老板几次催促开工,都被宋某以种种理由推托。施工机械是租赁的,按天收费,王老板再也等不起了,让宋某退还25万元的工程保证金,并持《拆迁合同》到校方主管部门询问,却被告知这几所学校从未有过任何拆迁计划。宋某见事情败露,分三次退还了16万元后逃跑。
公安河西分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查明宋某原来并不在事业机关工作,只不过是王老板参观的那所学校的后勤工人,他正是用此来取得王老板的信任。随即,河西警方对宋某上网追逃。日前,经侦民警在唐山警方协助下,将藏匿在唐山的宋某成功抓获。宋某交代,他利用从事后勤工作熟知的基建工程知识,找人花钱制作了四份假《拆迁合同》,同时,以有内部交易为由,阻止当事人核实工程真实情况,实现行骗目的。日前,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