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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今年6月25日下午5点多,我在南京路上骑自行车,快到耀华中学门口时,被一个没有放好的井盖绊倒,连人带车一起重重地摔在了马路上。我强忍疼痛站起身来,发现自己的右侧手臂和膝盖都被划出了血口子,衣服破了,自行车也坏了。当时我第一想到的就是找警察求助,于是拨通了110,工作人员告诉我,应该打12345市政府热线反映。随即,我又拨打了12345市政府热线,他们要我打12319城建热线解决此事。我又拨通了12319热线,并把自己遇到的情况如实地说了一遍,电话那头的接线员告诉我让我先去医院看伤,她把问题记录下来,并允诺我最晚在29日有关部门会给我回电话解决此问题。在这期间我对自己的电话保持高度的“警惕”,可是直到7月1日,也没有听到任何消息。情急之下,我再次拨通了12319热线询问事情的解决情况,对方说,他们找了市政道桥管理处解决此事,但对方单位也一直没有给他们回复。他们又给了我一个市政道桥管理处的电话,让我自己再试着找找看。我打通电话后,对方要我在事故地点等他们派来的工作人员。我按时来到事故地点,到了下午6点多,从一辆牌照号CU1729的小汽车上下来一个男人。没想到,他一见我就破口大骂:别人摔不着,为什么摔着你?我抽你,你是穷疯了吧。我当时气愤地和他理论,他却蛮横地说:“你有照片吗?我是道桥一所的,姓张,你不愿意就去法院告我。”说完便驾车扬长而去。我呆呆地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平复愤怒的心情。我希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此事,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杜建民
附记 记者就杜建民反映的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明确表示,按照相关规定:道路上井盖没有放好,由此出现行人摔伤事故应由公路管理单位承担责任。同时,律师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在问题出现后,不要慌张失措,而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收集证据锁链。如这位杜先生,就很好地保留了自己与有关处理单位的电话记录,还有院方的伤势诊断书。但最好还要有有关部门的现场证词或目击证人的拍照。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单一照下突起的井盖还不足以证明,还应把周边的景物也拍下来,以便作为确认出事地点的证据。
值得欣慰的是:此事已引起市政道桥处的重视,经调查核实后,该处向受害人进行了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