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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霍艳华):日前,天津市档案局(馆)、市总工会、市劳模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征集劳动模范档案资料活动的通知》,全面启动天津市劳动模范档案征集工作。
此次劳动模范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将在三年内分期分批进行,今年首批征集对象是本市历届全国劳动模范(含已故)和近年涌现的本市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征集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记载劳动模范成长过程简历、家谱、日记、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经验材料、发言稿、往来书信及领导题字等文字材料;宣传报道劳动模范事迹的报纸、书籍、宣传画册、录音录像等;反映劳动模范工作、生活的照片;劳动模范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以及奖章和实物。